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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教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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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4 罪恶之城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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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美的事情,罗杰全部丢给了胖子去处理。

除了最终的确认要通报罗杰和安妮之外,其它的细节一律不过问。

而罗杰和安妮,则将全部的精力放在了《四月》以及《郊区的耶稣》上。

虽然狗仔的纠缠让人很烦躁,但一支来自北美的二线乐队,对本地媒体和公众的吸引力有限。

见拿不到什么大新闻,乐队又不肯接受采访,包括《太阳报》在内的大部分媒体都撤走了大部分的人手,只留下一两名狗仔盯着。

有些财力差些的媒体干脆连狗仔都省了,直接让线人去盯着,按新闻付账,如果什么新闻都拿不到,那就一分钱都不用花。

众所周知,按照英国八卦小报的标准,新闻并不需要有任何真凭实据,最好有一张让人浮想联翩的照片,没有也无所谓,大可发挥瞎编的本事。

于是在炒作过罗杰和安妮的绯闻之后,似乎觉得不过瘾,又有小报开始在米娅和格雷西的身份上做文章。

什么第三者插足、油漆门、四人行之类乱七八糟的报道层出不穷。

不过狗仔都明白自己是瞎编,读者也清楚狗仔是瞎编,于是这一番炒作除了让乐队的名气更响之外,并没有构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。

——如果安妮每次看完报纸都会抓狂地大喊大叫不算影响的话。

尽管这让罗杰、米娅和格雷西三人的耳朵都饱受折磨。

哦,对了,还有一个凯瑟琳-琼斯。

由于不可描述的原因,虽然天天住在一个套房里,但罗杰几乎都快要忘了这个女伴。

…………

三叉戟录音室内。

安妮的心情受到了八卦小报的影响,状态不是很好。

不过录音的进度仍然快于预期。

罗杰在电脑上翻了翻,移动硬盘里已经储存了数百个音频文件。

这些音频文件,短的只有不足五秒,长的有近一分钟。

但实际上,整首歌只录了不足三分之一。

以《郊区的耶稣》的长度,再加上每一段素材至少要录出十个不同版本以供挑选,等到录音过程结束,至少会有上千个音频素材。

等到做混音的时候,将会从中挑选合适的素材,拼接成一首完整的歌曲。

从这一方面来说,单轨录音虽然在录音阶段的效率高了,但对混音工作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。

单是不同素材的组合方式,就是一个天文数字,有选择困难症的人绝对会被这项工作给逼疯。

“安妮,这段solo,你可以尝试一点别的东西。”

罗杰捏着下巴考虑了片刻,继续说道:“不用完全按照谱子来弹,加一点自由发挥试试。”

想到安妮的爱好,罗杰又补充了一句:“不要脱离三和弦的范畴,这是朋克,不是重金属。”

安妮更喜欢重金属摇滚,这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。

要不是为了“秀”技术,这个女孩也不会花大价钱去订购一把骚包的双头琴。

“我要想想。”

安妮摆了摆手,像是赶人一样:“你先去录。”

这个女孩最近的心情一直不怎么好,罗杰当然不会和她计较这点小事。

“格雷西,米娅,调音台交给你们了。”

罗杰对米娅和格雷西打了招呼,调出一段DEMO,说道:“先录这段。”

推门走进录音区,尝试性地试了下嗓,戴上耳机,对玻璃另一边比了个OK的手势。

粗糙录制的DEMO,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很多。

好在罗杰听的只是音准,其它的细节倒是没必要在意。

录了这么多专辑,罗杰早就对此轻车熟路了。

“在地球的中心,某个7-11便利店旁,我挨过揍的停车场。座右铭只是一个谎言,它说家就是你心之所属……”

这是原版《郊区的耶稣》的第二篇章,整首歌,或者说整张《朋克圣经》专辑的第九个篇章,罪恶之城。

也是罗杰最喜欢的一段。

用看似杂乱无章,但却通俗易懂的语言,描绘出了北美贫民窟的乱象。

以及对这个腐烂国度的影射。

当然,这是被乐评界过度解读出来的理解。

实际上……

罗杰觉得,比利-乔-阿姆斯特朗的本意,就是写一个嗑.药、炉管、满脑子叛逆思想的非主流朋克小青年的中二生活。

但是它被过度解读的太过于严重,以至于变成乐评界嘴里的:反应了这个、描绘了那个、表现了这个那个……

举个类似的例子。

某知名作者:我吃了碗红烧肉。

语文老师:这碗红烧肉吃出了伟大的精神,吃出了崇高的理想,吃出了民族的复兴。画重点!敲黑板!考试要考!

某知名作者:MMP,老子就吃碗红烧肉!不行,这么说逼格太低了,我这碗红烧肉必须吃出崇高的理想,对,以后就要这么说。

咳,扯远了。

罗杰一边胡思乱想着,一边改变了音调,柔声唱道:

“死亡之城,在另一条迷失的高速公路,路标把人们引向虚无。罪恶之城,今天那些满脸灰尘的迷惘孩童,没有人真的关心他们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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