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伙计们,演出太精彩了,你们真应该来现场看看。≤八≤八≤读≤书,▽o√”
一个年轻的男孩正在给朋友打着电话,语气十分激动。
离开麦迪逊花园球馆已经两个多小时了,康格里夫爱德华仍然沉浸在演出现场的气氛当中。
康格里夫爱德华是罗杰三人的死忠粉丝,从两年前在佩内洛普摇滚音乐节上初次接触到这支乐队开始,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们。
嗯,不是爱情的爱。
作为一名前线粉丝,康格里夫爱德华的经济状况算不上好,但仍然精打细算地节约着每一笔钱,追逐着乐队的脚步,参与了乐队的每一场演出,甚至是每一次的公开活动。
这也导致了康格里夫爱德华无法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只能靠打零工赚钱,收入微薄且十分不稳定,常常只能住最廉价的汽车旅馆。
有时为了省钱,甚至会连着啃上几个月的面包,只为买一张乐队演出的前排区门票。
像康格里夫爱德华这样的粉丝,即使是在北美,也只是少数人,但在庞大的基数之下,绝对数量并不算太少。
粉丝之间也有一个个的小圈子,康格里夫爱德华的朋友很多也都是类似的前线粉丝,人数不多,只有十几个人。
乐队好不容易宣布了巡演计划,这帮人当然是迫不及待地购买了整个巡演的套票组合。
但是因为911的缘故,有两个伙伴对安全性存在担忧,取消了观看演出的计划。
现在这种特殊时期,二手门票当然是很难脱手的,没买票的粉丝同样也担心安全方面的问题,卖的比买的多,又不支持退票,大部分人预购的门票只能烂在手里。
事实上,如果不是舍不得浪费购买门票的一千多美元,康格里夫爱德华自己也未必会赶场来看演出。
尽管这样做的开销更大,单单只是交通方面的费用就是很大一笔开支,只会比购票花的钱更多。
不过在纽约的两场演出结束之后,康格里夫爱德华那点担忧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,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,这样精彩的演出,错过了才会后悔一辈子。
在康格里夫爱德华不断的劝说之下,电话那头的同伴似乎有些心动,犹豫着问道“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?”
“当然,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?”
康格里夫爱德华继续劝说道“你们没来纽约真的太可惜了,罗杰克里斯蒂安对kongfen宣战的时候,我都恨不得去报名入伍!”
康格里夫爱德华当然不会说出来,在冷静下来之后,立刻就将这个念头丢到了一边。
对于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来说,爱国主义都只是一个口号,而不会付诸行动。
但不得不承认,在特定的场合下,这样的口号确实非常容易引起人们的热血和共鸣。
比如两场演出一模一样的开场曲,那首热血十足的《绝不屈服》。
“好吧,你说服我了。”
电话那头的同伴终于下定了决心,开口道“下一场演出是加拿大的魁北克是吗?这个周六?我去看看能不能买到便宜点的机票或者火车票。∵八∵八∵读∵书,↗▲o”
“最好买周六的票,这样比较省钱。演出结束之后,我们在魁北克住一晚,然后直接去底特律。”
康格里夫爱德华打开一个有些破旧的行李箱,翻出自己的笔记本,上边密密麻麻地写着一大堆文字,都是康格里夫爱德华在巡演开始之前做的功课。
例如两座城市之间使用什么交通工具最省钱,住在什么地方又便宜,离演出场馆的距离又近等等。
那些相对有钱一些的粉丝不用考虑这些,但对康格里夫爱德华这样的穷人来说,哪怕省下十美元,都够一整天的生活费了。
翻开笔记本,康格里夫爱德华很快找到了自己记下的内容,对着电话说道“卡尔瓦伦丁帮我们联系了一个粉丝组织的成员,他在底特律有一栋空房子可以借给我们住。有六个房间,我们挤一挤,两个人住一间,再加上客厅的沙发,勉强可以挤下,至少能省下五天的住宿费用。”
两个人的话题很快转移到旅行的细节上,以及对接下来十几场演出的期待。
在绝大多数的“正常人”眼中,这样的粉丝行为很难理解。
不顾自己的生活也要去追逐偶像的脚步,绝对是追星追的脑子瓦特了。
但对于康格里夫爱德华和他的朋友们来说,却是乐在其中,生活或许艰苦了些,但却不缺少乐趣和希望。
越是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,就越是容易满足,能够从任何小事中得到最本质的快乐。
…………
与康格里夫爱德华和他的朋友们相比,另一个群体的粉丝,由于经济情况要好得多,所讨论的内容几乎都围绕在演出本身上。
哪怕是同一支乐队的粉丝,同样也分出了许多小团队。
通常而言,这些小团体之间泾渭分明,有一定的联系,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互不打扰。
原因很简单,不同阶层的人很难融合到一起,哪怕有共同的爱好,大多数情况下也聊不到一块去。
比如当几个人在聊着咬牙买了张前排门票,接下来几个月要吃土的时候,突然有个富二代问一句“何不食肉糜?”,绝对会瞬间冷场。
上东区的一家高档夜店里,几个富人阶层出身的粉丝正在开着arty。
“那首《绝不屈服》唱的太棒了!简直太t燃!”
一个年轻人兴奋地手舞足蹈,似乎觉得不够过瘾,又扯着嗓子嚎了几句。
如果不是在隔音出色的包厢里,这个举动绝对会引来其他客人的不满,说不定会当场打起来。
“我还是最喜欢《夏季》,这种轻柔的歌最适合我。”
另一个少年脸上带着遗憾的表情,摇头叹道“一个好好的朋克乐队,干嘛去玩重金属。多出几张《青春》,《希望》这样的专辑多好。”
“金属我喜欢,朋克我也喜欢。只要是他们唱的歌,我都喜欢!”
说话的家伙似乎喝醉了,舌头打着卷,举着啤酒瓶,口齿不清地说道“敬摇滚!”
没人搭理这家伙,坐在中间的人开口道“只有我觉得安妮唱的《沉默这些年》也很棒吗?感觉安妮也应该做主唱,如果她出了个人专辑,我至少要买一千张。”
“哇,原来你是这样的家伙!”
最开始说话的那人瞪大了眼睛,故意做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,大声道“别说了,拔剑吧,情敌!”
其他人也开始纷纷起哄,闹了一阵,突然有个人开口道“可惜没有唱《e》,我最喜欢这首歌了。”
乐队成立至今已经快三年,《e》仍然是传唱度最高的一首歌。
节奏简单,容易上口,就是它最大的优势。
“这首歌完全值得每一场演唱会都唱一次。”
喜欢《e》的人不少,立刻就有人表示赞同“可惜乐队好像不太喜欢唱这首歌,估计是怕被贴上固定的标签吧。”
越是上流社会,就越重视后代的教育,否则再庞大的家业也不够败的。
那种脑残富二代,只会出现在文学作品里,或者是暴发户家庭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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