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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尽染虽然吃了闭门羹,他非但没有愤怒,反而十分的高兴,这支队伍在李云息掌军在短时间就出现了如此可喜的变化,真是让人兴奋的一件事。他只好站在篱笆之外,远远地看了一会儿,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。
李云息站在点将台上,站立的笔真,犹如一棵青松般挺立,他坚定的眼神,洞查着台下士兵的任何不规范的行为,他内心是平静,因为他发现虽然军纪有些涣散,但在他的强力治军的震慑下,军纪有所好转。
李云息已经有了想法,怎样处理这些兵痞,虽然他们还有兵痞习性,老油条的作风,但这些都不事儿,只要引导得当,使他们能改变过来,这些兵痞反而成为骨干,因为这些兵痞的战斗素养是当数一数二的,只是疏于管理才流露出痞态来。经过细心地筛选,将就些人挑了出来,并组成了一个百人队,作为特殊地训练,相信会成为一支奇兵。
李云息知道要想驯服这些野兽,必需自己要有真本事,无论那一方面都要比他们强,让他们信服,这样对能驾驭他们,听命于自己。
这个百人队已经挑了出来,但他们一个个斜眼看着百人队队长,一副不肖一顾人样子,痞态尽露。李云息知道现在自己不必急于出面,先看看这个队长是否能镇得住这帮兵痞。如果镇不住,他的队长之职是很难当下去的。
这位队长叫孟夏,是一个清瘦的人,看他的身段,怎么也不觉得他是一个孔武有力,会各种士兵所具有的技能,武功自不必说,刀,箭,枪......样样都不在话下。看他是个清瘦的人,但力大得的出奇,一身的肌腱子,造就了他的瘦,如果脱掉衣服,就会露出腱子肉,就像是魔鬼肌肉人,孟夏是一个一身本领的人。但他又是一个低调的人,从不显山不露水,但对待敌人,却是豪不留情,按照他的说法就是:如果对待敌人仁慈,那就是对待自己的残酷无情。孟夏,在瘦弱的身板所掩盖下的一位奇人。更难能可贵的是孟夏居然已经学会识图,能看懂地图,这是另人意想不到的,他是一个会学习,善于思考的队长!
孟夏看着这个百人队,他不明白李将军为什么要他来当这个队长,再看这些人,都一个个腰宽膀圆,那个是省心的人,都是爷,但他也明白这些人为什么都如此地目中无人,如此的骑横,就因为他们各个身怀绝技,都一项或者两项过人的本领,所以他们除了将军之处,把其它人都不放在眼里,日久就成了兵痞,成了军中的刺头,但打起仗来绝对是能力出众,打仗是亡命徒。平时是刺头,惹祸精,这是他们的最好的写照。
孟夏想起了李将军的话,要想镇得住他们,让他听你的话,必需要让他佩服你。所以他从今天开始这个百人队就是他的‘敌人’。孟夏一个一个地打量着,他们眼神中的傲慢,不屑一顾的表情,还有挑衅的动作......都在说明他们有多么不服自己,这些人的大名他早有耳闻。而且各人都精通什么,他略有耳闻。
俗话说的好,射人先射马,擒贼先擒王,孟夏选最刺头的一位让他服气自己,其它的人就会好办。
王力是一位身马大,孔武有力的家伙,打起仗来杀人如麻,虽然是个刺头,但训练起来却是我行我素,具有独行侠的特质。若是将他调教好,是一名很好的刺客。孟夏想到这儿,决定训服这头犟驴。
孟夏知道要训服这头犟驴绝对是要以实力取胜,否则他不会低下他高昂的头,至于实力,从各方面看,至少不能输给它,打成平手也是好事,但绝对不能输,若输给他,从此在他面前就招不起头,更不用说当他的队长。
孟夏想到这儿道:“王力出列”
王力听到了孟夏的话,但他装作没有听见,他把头抬起来斜向上看,并且还吹着口哨,一边听着口哨响,一边抖着脚,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。
众人看到他的副尊容,都噗嗤失地笑,百人的队伍一阵骚动,后来直接变成嘻嘻哈哈的散漫状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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